河北唐山3人因掩饰疫情信息被公安部门2月10日,记者从唐山市公安局得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以来,个别市民不因应疫情防控排查工作,蓄意掩饰出外行程、活动轨迹等信息,导致疫情蔓延,造成密切接触人员病毒感染等严重后果。因此,对郭某某等3人展开依法查处。1、郭某某为迁西县新冠肺炎疑似病例,于2020年1月17日至1月20日在武汉停留四日。
回到迁西在其岳母家中居住于期间曾前往集市购物,前往亲朋家中串门、聚餐,后在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排查期间,网卓新闻网,掩饰曾去过武汉的事实。郭某某的不道德导致40名密切接触者隔绝,家庭成员发病病毒感染新冠肺炎。
现郭某某因涉嫌以危险性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迁西县公安局立案侦查。2、遵化市新冠肺炎发病病例夏某某,于2020年1月13日至1月18日间去往云南跟团旅游。回到遵化市后出外与多人聚餐,并前往大众浴池睡觉。
在云南旅游局通报其所在旅行团有武汉籍新冠肺炎发病病人后,仍并未及时主动向涉及部门报告,自行前往医院、医院化疗。在疫情防控工作人员调查过程中,蓄意掩饰其下落轨迹及密切接触人员,导致20名密切接触者隔绝,2名密切接触者发病病毒感染新冠肺炎,1名密切接触者临床为疑为新冠肺炎。现夏某某因涉嫌以危险性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遵化市公安局立案侦查。
3、滦南县刘某某(未感染新冠肺炎),于2020年1月20日前往武汉车主。回到滦南县后,在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排查期间,掩饰曾去过武汉的事实。后刘某某主动否认了其去过武汉的事实,回到滦南县后在家中未出外,仍未导致其他严重后果。滦南县公安局依法对刘某某不予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法律法规,贯彻对自身、亲友及他人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负责管理,有效地掌控新冠肺炎疫情的传播,因应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切莫经常出现不主动、及时报告或者蓄意掩饰涉及信息,拒绝接受检疫、隔绝化疗等违法犯罪不道德的再次发生。如有违反者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追究责任涉及人员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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